新三板交易制度改革 “1元交易”将成历史专栏号
在新三板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很多乱象。随着后期制度的不断完善,这些乱象也逐渐被修正。
新三板的交易乱象中,“1元交易”应该算一个典型。(注:“1元交易”,在本文中指交易价格明显大幅低于当期挂牌公司市场价格的现象。如,交易前股价10元,交易时降至1元,之后恢复至10元。)在最早时,这类交易成交价格更低,每股价格大多仅为1分钱,在引起监管和媒体关注被大量曝光后,“1分钱交易”偃旗息鼓,基本被更为隐蔽的“1元交易”取代。
新鼎资本董事长张驰、南山投资创始人周运南对挖贝网表示,随着2017年12月22日全国股转公司对交易制度的改革,“1元交易”这样的乱象将真正退出新三板舞台。
“1元交易”乱象原因起底
股价暴涨暴跌,在A股原本是牵动投资者神经的一件大事,但此前在新三板却屡见不鲜。比如大乘金沙手机网投老品牌值得信赖 (832256.OC),2016年12月8日,其股价从前一个交易日的5元跌至0.01元,并以此成交8万股,成交额仅800元,导致当日跌幅达到99.8%;次日股价却飙升至20元,创下199900%的涨幅。
而放眼新三板全市场,大乘金沙手机网投老品牌值得信赖 只是“1分钱交易”的冰山一角,这样的情形在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挂牌公司中普遍存在。在“1分钱交易”引发市场各方热切关注后,乱象稍有收敛,也变得更为隐蔽,逐渐被0.02元、0.1元、0.2元、1元等不同的价位取代(本文统称“1元交易”)。
新鼎资本董事长张驰对挖贝网表示,“1元交易”的出现大概率是为了避税,低价成交可以避免缴纳收益部分的个人所得税。而出发点无非是通过股权转让实现利益输送、高管激励、股权代持还原等几种目的。
张驰介绍道,新规实施前新三板协议转让有两种转让方式,一种是直接在市场报卖盘,任何人都可以买这个股票,但是不知道买的是谁的,有卖盘、买盘,这种是正常的协议转让;另一种是互报成交转让,也叫“拉手交易”,即双方约定好交易单元号、交易密码和交易价格,然后点对点成交,其他人能看到这笔成交完成,但是参与不进来。
“‘1元交易’一定是‘拉手交易’,其他人实际上是参与不进来的。”张驰说道。
“聪明”反被“聪明”误
长期以来,新三板市场一直有声音认为,在新三板流动性欠缺的情况下,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很难通过二级市场成交价格来反映挂牌公司真实的估值水平,不是虚高,就是缺乏管理造成价格过低。这种现象的出现与“1元交易”不无关系。
曾有业内人士表示,“这种玩法看起来像是大股东减持套现的一种套路,大股东减持对敲交易,也不排除账面上低价成交,实际上现金交易弥补的可能;转让价格上下自如,也体现了协议转让的价格公允性的欠缺,在这基础上计算出来的公司市值,确实比较虚。”
这样的交易也很容易使交易方招致监管层的处罚。
如,万国体育(837629)控股股东邢金红,就因为在交易万国体育股票的过程中,多次以申报有效价格范围的边界价格申报并成交,严重影响股票收盘价,2017年9月份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监管措施。据挖贝网了解,邢金红疑为实现1元减持的目的,在8个交易日的时间里,用25.1万元将万国体育的股价从250元/股“砸”到1元/股。在邢金红及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以1元每股的价格转让123.3万股给邢金红个人控制的企业后,又在8个交易日内,用50.36万元将万国体育股价拉出8个涨停,收盘价从1元拉升至251.8元。
张驰表示,根据新三板的交易规则,是可以进行1元甚至0.01元的成交的,仅凭出现“1元交易”没法判断是否合规,会不会招致处罚要具体分析交易背后的出发点等更多原因。
公司股价坐上过山车,最担惊受怕的显然是未参与交易的其他投资者。如上文提到的万国体育,在“1元交易”出现时,刚以250元/股的价格向5位机构投资者募资1.5亿元。如股价真跌到1元,意味着这5家投资机构进入即被套牢,可以说赔的血本无归。
张驰认为,“1元交易”行为侵害了挂牌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不考虑其他股东的优先认购权,这点就非常可怕,其他以高价进入的股东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另外,对于挂牌公司来说,也是一个不好的影响,股价出现这种剧烈波动,所有人都会问:‘为什么?’”
事实上,据挖贝网了解,已有投资者因类似交易“显失公平”的原因将挂牌公司股东诉至法院。
这家挂牌公司即为联通纪元(834725),被“翻”的是其股改前夕的“旧账”。资料显示,2015年4月,联通纪元原控股股东江阴联通实业有限公司(下称:联通实业)以每股1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联通纪元13%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周慧玲(受让5%)、六颖康(受让5%)、刘汉秋(受让2%)、周莉(受让1%)。2017年4月,联通实业股东陈玉和认为上述转让价格显失公平且受让方与联通实业存在关联关系,给联通实业造成损害,起诉请求判令上述转让行为无效,且受让人将股权及由此获得的全部收益返还给联通实业。12月18日,法院裁决上述转让行为无效。不过,被告方不服判决结果,拟提起上诉,目前尚无新进展披露。
乱象将成历史
协议转让下的暴跌暴涨,和频发的低价交易,监管层早有关注并采取措施。2017年3月25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公告,自3月27日起对协议转让下的股票设置申报有效价格范围。即,申报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200%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50%,超出该有效价格范围的申报无效。
当时有市场人士认为,这相当于变相的设置了“涨跌停板”,对于新三板此前频发的“乌龙指”和低价交易乱象都会有一定的遏制作用,低价交易此后也将留下操作痕迹。
南山投资创始人周运南对挖贝网表示,今年以来,新三板“1元交易”现象已经很少了。
而在2017年12月22日对新三板交易制度进行改革后,这样的乱象有望得到“根治”。
周运南认为,在集合竞价和盘后协议等新规推出后这种交易将不再存在。
张驰抱持同样的观点,“我认为‘1元交易’将在新三板消失。因为新规推出之后,交易规则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要么就是盘中进行不连续竞价交易每个转让日撮合1次或5次,要么就是盘中进行做市交易,基本取消了盘中的协议转让。这种点对点的互报成交转让只能在盘后进行,同时又将门槛提高到了不低于10万股或转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只能以这种大额的盘后大宗交易来完成。”
另外,张驰表示,在新的规则下,竞价交易或者做市转让的价格都相对公允,也就意味着价格很难跌到每股1块钱。“1块钱就基本等于净资产了,除非是业绩很差的企业,一般来说,不会的。1元成交的情况会急剧下降,甚至没有。因为‘1元交易’现象出现的土壤没有了。”
注:此文为挖贝网“新三板分层与交易制度改革系列报道”之一。后续报道,请持续关注挖贝网(ID:wabei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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