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黑洞照片将中国图片库市场的老大视觉中国(000681,SZ)推上风口浪尖。“黑洞”以外,网友又将国旗、国徽、烈士等视觉中国可能不拥有版权的图片,在其网站上被明码标价售卖的事情扒出来,视觉中国随后受到人民日报的点名、宣布关站整改。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视觉中国创立于2000年6月,2014年借壳远东股份登陆A股,核心业务板块为“视觉内容与服务”“视觉社区”和“视觉数字娱乐”。此次引发的版权风暴,不仅让视觉中国的盈利模式受到关注,也让视觉中国借图片版权高价索赔的侵权案成为焦点。
视觉中国涉诉案件逾1.1万件
视觉中国的定位是一家全球性的提供优质正版图片、视频等视觉内容及增值服务的平台型互联网金沙手机网投老品牌值得信赖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春红、廖道训、柴继军等10名一致行动人,持有视觉中国55.39%的股份,其中柴继军曾是《中国青年报》的摄影记者,也是视觉中国的创始人之一。
记者梳理视觉中国2014年~2017年年报发现,其营收状况良好。2014~2017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91亿元、5.43亿元、7.35亿元和8.15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42亿元、1.58亿元、2.15亿元和2.91亿元。其中,据Wind统计“视觉素材与增值服务”(年报中为“视觉内容与服务”)业务是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2014年~2017年贡献收入分别为3.21亿元、4.26亿元、5.61亿元和5.84亿元;且该板块在总营收的占比均在70%以上,分别为82.03%、78.39%、76.31%和71.66%。
值得一提的是,2015~2017年连续3年“视觉素材与增值服务”业务板块的同比增长率都超过30%,分别为32.66%、31.88%和30.13%。本次舆论漩涡的焦点之一,视觉中国通过打维权官司来“发家”的收入,就属于“视觉素材与增值服务”业务板块。
启信宝信息显示,视觉中国两家子公司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盖创意)和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华易美)主要承担视觉中国对外诉讼。2017年至今,华盖创意和汉华易美涉及纠纷案件的数量分别高达7071件和3052件,合计11023件。
在上述超过1.1万桩案件中,公司作为原告曾索赔的最大金额为35.5万元,该侵权事件在2008年由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述案件判决书显示,被告常州市三能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未经原告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的许可,在其企业宣传册中采用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Photodisc品牌的36张图片以及DigitalVision品牌的1张图片(共37张图),且在业务中大量使用。因此,原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损失35万元,以及承担被告为制止侵权行为之都合理费用5450元;但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4.5万元,此外案件受理费为4132元。
喜欢“盯着”医院和银行
视觉中国2017年年报中提到,中国网民规模已达到7.31亿,移动网民规模近6.95亿,网站达400万个,APP总数达到300万个,超过60%以上的网页都会有图片内容。
大规模的图片使用,让视觉中国“非常忙”。《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启信宝数据发现,华盖创意和汉华易美不仅在“维权地域”上似乎有所分工,而且在时间上两家公司也是接力行动。华盖创意涉诉案件开庭时间主要集中在2017年以前,而汉华易美火力全开主要是从2018年开始。2018年至今,汉华易美的开庭公告数量占到了其所有开庭公告的1/4以上。
来自视觉中国的诉讼,几乎每天不间断地飞向全国。启信宝数据显示,在汉华易美的开庭公告中,最新的排期已经排到了2019年5月14日,都是再熟悉不过的案由,以及不同的被告。
值得一提的是,在众多的诉讼对象中,视觉中国似乎尤其对医院情有独钟,仅2019年4月,即将或已经开庭的诉讼中,起诉对象就包含乐清市人民医院、嘉兴市第二医院、湖北省中医院、余姚市人民医院、上海集益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瑞安市人民医院(瑞安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集团瑞安市妇幼保健院瑞安市红十字医院)等多家医疗机构。
当然,不仅是医院,收入不菲的房地产行业也成为视觉中国关注的对象。2019年4月3日,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汉华易美的被告,开庭案件号竟然多达19条。
这样连续的“重点打击”屡见不鲜。2019年3月27日,金香港珠宝(深圳)有限公司遭到汉华易美的诉讼,案件号多达10条。然而,汉华易美4225条开庭信息,只是视觉中国维权的冰山一角。记者通过启信宝看到,还有3184条信息是在已立案但未开庭的信息中。
记者还注意到了一家名为“深圳市粤豪珠宝有限公司”的企业,该企业将在2019年5月22日应诉来自汉华易美多达31条同案由诉讼。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段厚省认为,为了不浪费公共法律资源,法院一般会合并审理,但类似这样的集中诉讼行为,可能存在“滥用诉权,提起骚扰型诉讼的嫌疑”。
“一般而言,作者才享有图片的版权。如果视觉中国仅仅是在自己的网站中搜罗别人创作的图片,其不属于作者,对图片不享有版权,自然无权向使用人收取版权使用费。”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王体律师向记者表示,“视觉中国在自己未取得版权的图片上加注自己的版权标记,并向图片使用人索取使用费的行为,恰恰是对版权方的侵权行为。”
来源:每经网 记者:杜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