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IPO试水同股不同权,雷军直接持股31.4%证券
5月3日讯,今日早间,小米向港交所递交IPO招股书,是继港交所上市制度改革后,首家采用“同股不同权”架构申请新股上市的新经济公司。
同股不同权是指,一间公司在股权管理架构中,给予部分股东与其持股量不成比例的投票权或其他相关权利。在这种股权架构中,公司可以向市场释放更多流动性,同时股东可以用更少资金获得更多投票权,进而保持公司控制权。
小米的招股书披露,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雷军持股31.4%,如计入总股本ESOP员工持股计划的期权池,则雷军的持股比例为28%;通过双重股权架构,雷军的表决权比例超过50%,是为小米集团的实际控股股东。
同时,小米公司的章程中指出,小米所有股东在修改公司章程大纲或细则(包括修改任何类别股份附带权利)、任免与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委任或撤换核数师、公司主动清盘或解散四类重大事宜上,均采取一股一票制。
这正符合了港交所于4月30日实施的新上市制度规定,即每类特殊股权最多享有10票投票权,在表决修改公司章程大纲或细则(包括修改任何类别股份附带权利)、任免与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委任或撤换核数师、公司主动清盘或解散等事宜时,必须采取一股一票制。
根据初步招股书显示,小米为A、B股两类普通股股权,每股面值0.0025美分。在小米目前已发行及将发行缴足中,A类股约为6.7亿股,B类股约为14.25亿股,分别占各自类别总股本的97.25%和36.98%。同时,每位A类股份持有人有10票投票权,每位B类股份持有人有1票投票权。
值得注意的是,招股书指出,一股A类股份可转换为一股B类股份;当所有已发行在外的A类股份全部转换为B类股份后,小米将发行B类股份。
这意味着雷军持有特殊股权,将会采用同股不同权股份的投票权上限,即每股特殊股份相当于10股普通股的投票权;即使雷军在小米上市后只须持股不少于9.1%,就仍拥有小米的控股权。
其中,雷军与小米联合创始人兼林斌为小米的A类股份重要股东;启明创投、晨兴资本、俄罗斯风头基金Apoletto为小米的B类股份重要股东。
目前,雷军通过多个注册实体,分别持有A类股份约为4.3亿股、持有B类股份2.28亿股。
林斌通过家族信托持有A类股份约为2.4亿股、持有B类股份约为3912万股。
启明创投、晨兴资本、Apoletto分别持有B类股份为约8325.76万股、3.6亿股、1.47亿股。
由此,小米的持有B类股份中,晨兴资本持有B类股份最多(3.6亿股),其次是雷军(2.28亿股),俄罗斯风头基金Apoletto列为第三(1.47亿股)。
回顾小米的融资历程,据公开信息显示,晨兴资本参与了小米在2010年的A轮融资,启明创投参与了小米在2010年的A轮融资、2011年的B轮融资。
(来源:蓝鲸TMT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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