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这些风口上的网红小妖精们,该加血续命了吗?洞见

百度百家 / 张俊潇 / 2016-03-31 11:16
网红经济是一种基于内容的创业形式,粉丝、广告主、品牌商、上下游产业链、运营团队均从中受益,而且没有明确的挑战了什么人或环节的利益。因为蛋疼的是,动了谁的利益这个...

从凤姐到papi酱再到特朗普,网红迎来了最好的时光?

“网红”一词由来已久,最近又被papi酱和罗胖联合营销事件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2004年左右伴随着当时浓郁的吐槽、围观、调侃的网络文化和生态环境,第一代网红自带黑点应运而生了。芙蓉姐姐和凤姐可谓是网红界开疆拓土的“太宗”和“太祖”,她们游走在道德的边缘,一次又一次挑战大众审美的想象极限。

大约2010年左右,以微博、YY直播为代表的图文、视频直播类节目开始活跃,恰巧网络的屌丝文化席卷神州,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两位姐姐已经将第一代网红的路线和风格推向巅峰(网友们绝不会相信在刷新底线这一方面,会有人超越此二人),网红急需朝正确的路线进化。

就这样第二代“网红”搭着视频直播的顺风车,穿着暴露的衣服,扭动腰肢“污”话不断,进化成“网黄”,整天挑战广大网友的神经和国家“扫黄打非”办公室的神经。

轰轰烈烈的电子商务时代和自媒体时代的到来深刻影响了网红进化演变的进程,与此同时中国人均GDP也来到了8000美元大关。

根据国际经验,精神文化消费将会得到迅猛发展,网红的定义和边际变得模糊,各种平台上形态各异的达人们纷纷崛起,百花齐放。

如今网红可细分为自媒体网红、淘宝平台网红、视频主播网红和非典型网红。代表有雪梨、张大奕、papi酱、罗振宇和金正恩、特朗普。

网红不再是挑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存在,而且还受到了大网红王思聪的青睐,甚至香港天王郭富城也拜倒在网红的锥子脸下,作为站在网络生态文化鄙视链顶端的网友,也开始转变了对网红的态度。

谁特么说网红经济只有脑残粉和锥子脸!

网红经济是指网红依托微信、微博等互联网传播社交平台推广,创造内容制造话题来聚集社会关注度,进而聚合庞大的粉丝受众,通过维护最终沉淀成营销市场,并围绕网红IP衍生出各种消费增值服务,最终形成完整的网红产业链条。

一代目网红的社交平台主要为各大论坛和贴吧,信息载体为文字和图片,这个时候网红的显著特点是秀下限、无节操,哗众取宠博人眼球,吸引了很多游击式粉丝的围观和吐槽,粉丝沉淀和变现能力几乎没有——如果有的话,那就是凤姐成功移民美利坚合众国了,哈哈!

之后的网红虽然也是以吸引粉丝和关注为主,但是这时的商业环境和社交平台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革。

怎么个变革方式呢?

以前人们一般处在承接信息的下游,是受;CCAV等处在发布信息的上游,是攻。

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到来,信息的源头逐渐多样化、碎片化和去中心化,信息权威时代一去不复返了。与此同时,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更倾向于契合内心需求、兴趣和价值观的个性化选择。

然而,任何时候,人们对于美的追求是不变的,时尚和潮流的定义权却只掌握在一小部分人手中。这种情况下,明星便成了人们争先追捧的对象。

但是明星有个什么特点呢?他们要做整个粉丝群体的天使,而不是彼此个体之间的天使,要时刻保持偶像的迷幻和光环,不能跟粉丝打成一片,至于为什么不,拜托,用你那高贵的脚趾头想想好伐?

因此,那些接地气的,来源于路人但又高于路人的网红成功填补了路人与明星之间的空隙,扮演了“坠落在凡间的明星”这个角色,并且通过高密度、多维度、深层次的亲密互动,有效的聚合起粉丝群体,与他们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和信赖,并最终引导他们完成消费。

不摆剪刀手不说萌萌哒,美国网红是怎么玩的?

提到网红,不得不提美国,因为美国本身就是世界人民心中的网红啊。

美国网红一般诞生于youtube、Instagram和Facebook,得益于国内强大的防火墙,避免了美国网红和中国网红火星撞地球般的竞争。

美国网红和其经济模式有以下几个特点(貌美、肤白、胸大、长腿是网红界的标配,这里按下不表):

第一 ,美国网红的时尚敏感度比较强。

由于美国文字类自媒体的生态环境和平台运作不如国内成熟,而且对于原创知识版权保护比较严密,并且英语不像中文这么博大精深,段子手之路在美国是一条及其艰难的路(再者说美国大妞怎么看怎么不像段子手)。

再加上西方文化较东方更激进和重口,秀下限也显得不那么与众不同。因此想在平面媒介上出名,就给美国网红设置了隐形的门槛和筛选机制。

能出名的网红本身都是很优秀的内容制造者,比如要懂得内容制作、文案和营销等,最重要的是她们还要有较高的时尚品味和摄影技术,而这就决定了她们背后需要有一个强大的团队作为支撑。

比如一张著名的陪你走天涯的照片,看似是漫不经心的抓拍,实际上每张照片的取景,走位,服装,光影都要做精心的策划,一个姿势要拍上4到5个小时。不能只是锥子脸、剪刀手、45度角、萌萌哒和PS。

第二,美国网红的电商和物流不像国内这般便捷和发达,粉丝直接变现效果不佳,主要盈利的手段还是以品牌广告提成为主。

品牌商介入网红个人风格的定义和经营,因此美国网红的个性化和符号化普遍较为突出,比如如果广告主或品牌商产品受众集中在青少年一块,那么他们就会寻找那些能吸引青少年粉丝的网红。

第三,美国的视频网红占据网红界的半壁江山——呵呵,这个趋势在中国也在发生着。

美国本来就是一个盛产逗比的国度,再加上他们的“节操点”比较低,因此youtube上有很多视频达人。2007年Youtube推出Youtube Partner,提成了 “收入分成” 概念,针对视频网红内容产生的广告收益,Youtube拿走其中的45%(相形之下,国内的互联网企业善良的就像天使),结果大量的优质内容涌现出来。

第四,美国网红普遍没有中国网红收入高,理由不解释。

作死?等死?网红的续命之路到底该怎么走?

现在没有人在怀疑网红经济的真实性了(雪梨淘宝店都年销售额2个亿了),开始被大众认为是新兴经济模式,是一种能够被无限拓展的商业平台,但是未来只能展望,无法把握。

有人说“我从出生那天开始,就没打算活着回去”,网红也不得不面对生老病死这个沉重的话题。

虽然没有真实的数字统计,但目测网红的生命周期目测不超过两年,变现,加血,续命这三个问题是一直悬在她们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对于网红的续命之路,小编倒是有几点看法:

首先,持续不断生产优质的内容。内容就是第一生产力,想要紧紧抓住粉丝的眼球和内心,创新优质的内容是必不可少的。

这里可以参考一个非典型网红的例子——金正恩元帅。

隔三差五放个卫星,射个火箭,炸个核弹,每一个内容都足够“优质”和创新,相信即使是肯尼亚的中年妇女都会认识他。

短视频自拍平台的大量出现也给了网红利好的条件,视频承载的信息要远比图文要丰富,而且可以迅速病毒式传播,因此源源不断产生优质的内容可以实现网红经济从流量创造机制向市场核心机制的转变。

其次,强化自身的性格化和人格化。

网红们对自己的定位一定要有清醒的认知,网红与明星不同,明星的理念是造神,网红的任务是造人。

当然所谓的造人,不是叫你们生孩子,而是要为粉丝创造一个有温度、有思想、有生活、有价值的“四有青年”的形象,让粉丝能够产生某种价值观或精神上的契合,以此增加粉丝的粘性和忠诚度。

再次,提高自身的审美和时尚素养。

很多网红经营的淘宝店,都集中在服装、美妆这一块。你以为网红的首要任务是保证产品的质量?当然没错,但网红最重要的任务其实是传授知识。什么知识呢?教会粉丝穿衣打扮啊!

网红不同于一般推销员的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网红不仅是在卖衣服,更多的是为粉丝提供一种优质的生活方式,即便那件衣服穿到粉丝身上就立刻“淘宝同款”的效果。

最后,寻找优质的平台谋求转型。

不管怎么说,狭义上的网红终究是运数难长久,开始的时候秀个刘海卖个萌,会被粉丝大赞可爱,但如果一直重复这条路,就要被骂脑残了。

不论你相信与否,网红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渺小的,要想生命力持久,还是需要寻找一个专业运营内容、传播团队和优质的平台。这么跟你说吧,大家也都知道,春晚这些年一年比一年烂,但观众照样不会差到哪儿去啊。

至于团队,则要根据网红“自带流量”的特点,找到切入口。

大方向主要有两条,一条是以完全以网红IP为立基,需求品牌商的合作,或者干脆自创品牌,当然这都要根据网红自身的特点、定位来考量。

至于另外一个方向,就是需求经纪公司的合作,慢慢向娱乐圈渗透,相信随着更多的明星寻找网红作为伴侣,未来网红与娱乐圈的边界将会越来越模糊。

说到底,网红经济是互联网经济多元化发展的一种表现,也是最近两年才兴起的经济模式。

毫无疑问,网红经济是一种基于内容的创业形式,粉丝、广告主、品牌商、上下游产业链、运营团队均从中受益,而且没有明确的挑战了什么人或环节的利益。

因为蛋疼的是,动了谁的利益这个闭环都走不下去,就像乌克兰向联合国提议撤销俄罗斯一票否决权的资格的提案,被俄罗斯一票否决了一样。

未来会怎样,无法决断,至少目前来说,这一切看上去都很美。

来源:百度百家     作者:张俊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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