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月起,东风汽车就发布公告称“拟筹划对旗下郑州日产(微博)的资产和业务进行调整”,昨日对郑州日产重组调整再有进展。东风汽车4月22日晚间公告称,自2月29日停牌开始,公司对重组方案进行研究论证。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东风有限出售公司持有的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简称“郑州日产”)51%股权,旨在改善公司的收益及经营质量,交易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郑州日产股权。同时按照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计算,此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将于4月25日复牌。
公告显示,东风汽车2005年通过资产购买方式,以3.36亿元获得郑州日产51%股权,并在2008年增资5.30亿元。目前上市公司(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有限和日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对其持股比例分别为51%、28.7%和20.3%。郑州日产主要经营皮卡等轻型商用车业务,经审计,该公司2015年资产总额为74.6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9.56亿元,营业收入为69.49亿元,净利润为-1.68亿元。
此次交易价格拟依照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资产评估拟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目前资产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交易双方暂未确定交易价格。截至公告日,公司与东风有限尚未签署交易协议。
去年12月9日,东风汽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出售郑州工厂等六个议案。东风汽车表示出售郑州工厂,是为提高投入资产的使用效率。郑州日产销售增幅不及预期,未能达到20万辆的产量,目前郑州工厂80%~90%生 产能力在为东风日产代工”奇骏””逍客”,为郑州日产生产的只占15%。为便于管理,公司将郑州工厂转让。郑州日产近年来经营规模及经营质量下滑,2015年亏损1.68亿元,此次出售郑州日产股权将有利于改善东风汽车的收益及经营质量。
以下为公告全文: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出售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暨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汽车”或“公司”)股票自 2016年4月25日起复牌。
公司2016年2月23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08),披露了本公司拟筹划对控股子公司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日产”)的资产和业务进行相关调整,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6年2月23日起连续停牌。2016年2月27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09),公司股票自2016年2月29日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对重组方案进行了研究论证。公司本次拟向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出售公司持有的郑州日产51%股权。本次交易后,公司不再持有郑州日产股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资产出售事项是否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需按照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进行判断。2016年2月,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尚未完成,故公司按照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计算,郑州日产净资产占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51.29%,该交易事项达到了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公司股票申请停牌。
目前,鉴于2016年4月23日公司披露了2015年年度报告,按照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计算,郑州日产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分别占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的36.92%、46.26%、41.18%,故该交易事项未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4月25日开市时复牌。
有关该交易事项的最新情况详见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6——035)。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3日
(本文来源:网易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