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凤凰网汽车
2020年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全国政协委员涂建华提交多份提案,其中包括《关于解除对摩托车消费的限制 促进国内市场繁荣的提案》、《关于调整摩托车消费税税率的提案》等,呼吁解除摩托车消费限制,调整摩托车消费税税率。
摩托车产业现有近300家整车企业及近万家配套企业,从业人员超过300万人,年产值超过3000亿元,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全国有近200个城市施行“禁限摩”规定,国内摩托车销售从2009年的1919万辆逐年下降至2018年的1000万辆,降幅高达50%。2016年中国被印度取代,失去了连续21年全球摩托车产量第一的桂冠。
“禁限摩”一刀切的做法剥夺了老百姓自由选择出行的权利,并使城市交通拥堵更加严重。
根据世界摩托车协会的研究报告,如果城市10%的汽车用摩托车替代,可以减少40%的交通拥堵。摩托车具有经济节油、行驶和停车占用道路空间小、机动性强的优点,可以缓解交通拥堵,满足人们短途出行及替代汽车限行时的交通工具。
同时,因为摩托车是敞开式的交通工具,能够保持空气流通,能有效降低病毒的传染性,有助于防止疫情扩散,缓解公共交通的压力和风险,这一优势也因“禁限摩”措施未得到充分发挥。
“禁限摩”阻碍了中国摩托车行业的转型升级。
过去的30多年,由于城市“禁限摩”,摩托车销售只能面对农村市场,摩托车行业被迫走上低成本、低价格、低利润的发展模式,高端产品的研发基本停滞,摩托车行业的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及结构优化严重滞后。
为此,涂建华建议:
1
建议发改委协调相关部委及要求地方政府关注民生,解决 “禁限摩”问题,扩大内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2
建议把摩托车消费纳入鼓励销售政策范围,多措并举促进汽摩消费。鼓励符合国四排放标准的摩托车销售,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给予补贴,促进更新换代,推动节能减排。
3
建议对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出台支持政策时,鼓励所用超标电动车更换升级为符合国四排放标准的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
4
建议协调、解决电动摩托车保险费率制定的相关问题。
5
建议调整有关政策,实行摩托车关税对等原则。
中国和东盟贸易协定规定,我国出口东盟摩托车关税为35%左右,东盟出口我国为零关税,加大了我国摩托车出口东盟的难度,并导致很多国外企业到泰国建厂,零关税出口我国。建议实行关税对等,构建公平竞争格局。
现行摩托车消费税税率设置和汽车相比明显偏高,且未起到节能降耗的引导作用。
目前,我国摩托车消费税执行的是三档税率:250cc以下排量摩托车为零税率;250cc的摩托车消费税率为3%,与汽缸容量为1.5升的汽车消费税税率相当;250cc以上的摩托车消费税率为10%,比汽缸容量为2.5升的汽车消费税税率(9%)还高。
与汽车消费税相比,一是摩托车消费税率偏高,不利于摩托车企业推进高端大排量摩托车的发展,推动转型升级,提高国际竞争力;二是250cc以上涵盖车型多,摩托车价格从一万多元到十几万元不等,统一税率不能起到引导减少排放、降低能耗的作用。
为此,涂建华建议:
摩托车消费税实行多档税率,鼓励节能降耗。
建议参照汽车消费税,实行多档税率,引导消费者选择排量较小、能耗较低的摩托车,而对于更大排量的摩托车,执行更高的消费税率,以达到减少排放、降低能耗、保护环境和促进消费的目的。
--摩托车消费税率建议按以下标准执行
[250cc及以下排量摩托车维持零税率]
[250cc以上到800cc排量摩托车执行3%税率]
[800cc以上到1200cc排量摩托车执行5%税率]
[1200cc及以上排量摩托车执行15%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