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总有一部分人,就是看不得竞价排名的好?专栏

/ 土妖 / 2016-08-19 18:50
我们唯一要做的,是如何让“善”的力量利用好它,让“恶”的力量远离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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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作家柏杨所写的《丑陋的中国人》这本畅销书很不错,让不少读过的人振聋发聩,其中第一篇“见不得人好”就一针见血,揭示了公众潜在的“羡慕嫉妒恨”的心理。同样,对日益发达起来的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厂商,公众也从来都是严苛的。就像《丑陋的中国人》里所写得那样,或者是互联网新贵的上位,或者是互联网大佬的盘踞,都会引发外界吹毛求疵的挑剔,只要找到机会,就会开撕,一窝蜂式地上去“踩”一脚。恐怕BAT都有这样的遭遇,其中以竞价排名的妖魔化最为露骨。

提及竞价排名,从很多人眼里都能看到“愤怒”,也会潜意识里将竞价的“价”与“价格”划等号,认为只要出的钱多,就可以得到排名靠前的位置,就能凌驾于所有企业之上。虽然竞价排名的玩法很普遍,从央视标王到淘宝的黄金展位,再到百度、谷歌,几乎都是竞价排名的机制,是相当稀松平常的现象。但多数企业还是选择“回避”这个词,因为竞价排名在国内已经被严重妖魔化了,谁也不愿背锅竞价排名的所有的“恶”。但真相有是什么呢?关心的人却不多。

在美国是原创在中国是原罪,为何如此差距如此之大?

《丑陋的中国人》这本书对国人心理刻画的淋漓尽致,里面谈到了一个现象。很多东西,如果来自于国外就会顶礼膜拜,给出“原创、创新”等极尽美誉之词,但一旦被引进中国,就会带着有色眼镜来审视,甚至会刻意扣上不光彩的帽子。竞价排名这个词也如此。在美国等海外市场,这是一个中性词,但在中国已经成了“欺诈、变相收钱”的负面词汇,公众提到时,往往认为这是“万恶之源”。

实际上,我们搜索了竞价排名的起源发现,它最早来源于美国。最开始的时候,恰恰相反,不是扰乱搜索秩序的,而是用来维护秩序的。在竞价排名出现前,搜索作弊行为大行其道,大量垃圾内容充斥于各大搜索引擎,为解决这一问题,GoTo公司的创始人比尔-格罗斯决定将搜索过程与真正的价值挂钩,经过思考与试验,竞价排名出现了,解决了垃圾内容泛滥的问题。1998年,GoTo开始使用竞价模式竞标,随后这种竞价商业模式成为了业界“标配”,谷歌、雅虎、百度既是受益者,也是发扬光大者。

可见,竞价排名的机制是避免垃圾信息泛滥而出现的,目的是让用户得到更有价值的内容,根治垃圾内容充斥、用户获取信息效率太低的难题。笔者也咨询了一些在美国的朋友,虽然以竞价排名为核心商业模式的谷歌,也会惹来一些法律上的麻烦,但总体而言,全社会对竞价排名并不存在“怨恨”,往往认为是一个常见的商业模式而已。

但竞价排名到了中国,就完全变味了,甚至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为什么在美国被推崇为互联网一大创新的模式,在中国就成了原罪,让很多企业避之唯恐不及?原因就是国内外对竞价排名的认知明显不同,在国内,竞价排名之所以受到强烈关注,就是因为与一些负面事件强关联在一起了,成了侵害消费者利益的代名词,这一先入为主的印象抹杀了竞价排名原有的内涵。而要改变这一认知,所付出的成本就要高得多,所以不少企业和机构,如央视、天猫、淘宝、58赶集等,干脆避而不谈,只是选择低头的闷声发大财。

竞价排名:竞的是“价值”而非价格

人们对竞价排名最大的“误解”是,认为其是用金钱来“上位”,认为只要出的价格足够高,就能排到靠前的位置。这与国内的“金钱万能论”挂钩在了一起,特权、用钱开道等行为很容易让人生厌。但其实,这是国内公众对竞价排名判断上犯的最大的错误。因为,这里的“价”并不是价格,而是价值。很多人并不了解这一点。

本质上,竞价排名的“价”等于点击率*点击成本,每次的点击量乘以单次点击成本,是企业要付出的推广成本。可能很多人还是感觉,这不还是由价格决定排名先后顺序的么?其实不然,逻辑也不复杂,假设如果用户对推广信息不喜欢,就不会点击,转化率就低很多,推广信息方没有得到高于成本的收入,自然就会放弃竞价。这是竞价排名自身所具有的天然的“过滤”准则,完全由给用户带来的价值来决定结果。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人们对竞价排名等同于“价格”的误解呢?最大的一个原因是信息源的“失衡”让“价值PK”失效了。因为假冒医药、欺诈推广信息等现象的出现,将“价值”这一算法扭曲了。也就是说,欺诈、恶意推广信息等暴利模式,能支付得起足够高的点击成本,进而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让正常的商业模式难以回归。但对搜索竞价推广来说,与欺诈信息斗争又是全球性的难题,谷歌、百度等深受其害。

更容易理解的说法是,竞价排名从自身出发点来看,与当下流行的个性化推荐、精准推送,并无本质上的区别,目的都是为了帮助用户更高效地获取到所需要的信息,只不过采取的手段不同而已。但仅仅是字眼上的差别,竞价排名就成了万恶之源,而个性化推荐则被捧上了天,打上智能、个性化、人性化等炫耀的标签。

竞价排名无处不在,搜索只是其中之一

除了等同于“价格”外,竞价排名在国内还存在另外一个“误区”,公众认为竞价排名是某一领域的特指词,比如搜索推广的竞价,甚至将此与搜索行业做唯一绑定,百度、搜狗、360等平台是典型代表。实际上,竞价排名是一个规则机制,广泛应用于很多领域。任何一个领域,只要存在推广资源稀缺且价值回报高的现象,就会出现企业拼抢资源,谁有资格拿到呢?竞拍就是最合乎经济规律的公平方式。

但我们总是选择性忽视,偏偏身边就有不少熟知的竞价排名例子。比如央视每年一度的广告招标、春晚广告竞拍,就是相当典型的竞价模式的应用。又如天猫、淘宝上的推广位,直通车、黄金展位、掌柜热卖等也都是纯正的竞价排名玩法,而且相比搜索竞价更进一步,还能从销售收入中抽成。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相信大家对曾经疯狂砸广告的58、赶集不陌生,他们平台上的分类信息推荐位,同样采取的是竞价排名。

此外,前段时间惹了众怒的外卖平台,饿了么推出了星火计划,商家通过PK服务费高低,就能抢占到好的位置和排名。其中涉及到的“付费排名”营销体系与竞价排名也如出一辙,在黄金排名区域,竞价规则一目了然。虽然这一行为招致了多数商家的抱怨,但很多竞拍到推广位置的商户则获益匪浅。就像在淘宝上开店,如果不购买直通车、展示位,基本很难有顾客光临,是一个道理。这是由市场环境所决定的。

同样,在美国海外市场,竞价排名也是互联网行业最普遍的商业模式。谷歌、雅虎很典型,Facebook、Twitter、亚马逊想必大家也不陌生,竞价排名是一个通行的商业规则,当资源稀缺而效果理想时,竞拍就像一场“决斗”,必然会存在。只不过,提到竞价排名,人们更容易联想到搜索推广竞价排名,对其他选择性忽视了。又因为存在“崇洋媚外”的神逻辑,竞价排名在中国成了“恶”之源,搜索不得不背锅。虽然谷歌也采取竞价排名,却在中国被当作“神”供奉着。不得不说,这在中国成了一个怪现象。

你待见或者不待见,创新和趋势都在那里

当然,竞价排名之所以被妖魔化,背后有很多因素,包括国内公众“见不得人好”的心理,网络暴民情绪的推波助澜,社交网络的以讹传讹等等。可以说,竞价排名所能撬动的商业价值越大,越是成功的商业模式,就越容易被“挑刺”和“误读”,因为这符合大多数公众的心理诉求,更容易在精神上得到满足。

但不管你待见或者是不待见,竞价排名有其存在的商业逻辑,不会消失,相反还会在接下来的社会商业中,继续扮演重要角色。而时间最能证明一切,如果是落后模式或与用户为敌,早就被淘汰了。

就如同文章开头所阐释的竞价排名起源,目的是让用户获取到高价值的内容,而且是用效果来衡量的,最终是由用户决定排名的前后。只不过,那些盯上搜索并通过竞价排名方式进入的欺诈推广信息,是搅乱竞价排名规则的“病毒”,让公众对竞价排名产生误解。但这是两码事,你待见或者不待见,创新和趋势都会在那里。更直白的讲,竞价排名与当下风行的精准、定向、人群匹配并无太大区别,甚至与AI、智能化、机器人等一样,是互联网行业的长期走向,未来会继续在商业世界上发挥作用。我们唯一要做的,是如何让“善”的力量利用好它,让“恶”的力量远离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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